申请各项政府资助
(Government Funding)
目的:
旨在资助本地企业/机构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从而加强它们的长远竞争力。
申请资格:
旨在资助申请科技券资助的本地企业/机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i)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或
(a)(ii)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
(a)(iii) 根据有关条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及
(b) 并非本港上市公司,亦并非政府资助机构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及
(c) 及在提交申请时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而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资助金额:
• 出资比例:政府:申请者 = 3:1
• 最高累积资助金额:HKD60万元
• 每家合资格企业最多可获批 6 个项目
涵盖的典型科技服务及/或方案:
成功个案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