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各项政府资助
(Government Funding)
简介:
香港特区政府於 2013 年 5 月发表的《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简称「《蓝图》」),阐明减少废物和增加废物回收再造的全面策略。有效与可持续的回收再造在我们的废物管理系统是不可或缺的。
宗旨:
藉协助回收行业提高作业能力和效率,推动回收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废物回收和再造,以达致《蓝图》所订下本港的减废政策目标。具体而言,基金旨在支持项目达致以下成果:
• 提高从废物流回收的回收物及其经处理後产生的再造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从而减少堆填区的弃置量;
• 开拓再造产品市场,为减少弃置废物於本港的堆填区提供更大推动力;
• 提高回收业的整体作业能力丶处理量丶效率和技术,并且增加市场资讯,促进回收业可持续发展。
申请资格:
(a)(i) 任何已经按照香港法例或其成立地之法例适当地设立丶注册及登记,及持有商业登记证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下发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 及
(a)(ii) 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企业(包括但不限於独资经营者丶合夥企业丶私营公司和上市公司); 及
(a)(iii) 申请者在提交回收基金的申请前,必须拥有至少1年参与回收相关运作的经验,除非申请者能提出有力的理据(例如成立年期较短的公司但拥有具回收再造或相关运作丰富经验的管理或督导员工)。
或
(b) 与回收业有密切相关的团体及组织,包括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PMC)及业主立案法团(OC)。
为了提供适时及到位的支援,申请者可将项目的起始日期设於向回收基金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後翌日,即申请者可於回收基金谘询委员会审批项目之前,展开购置有关机器,唯项目最终必须获得回收基金谘询委员会核准及遵守现行要求(如进行采购程序时获取足够报价),否则,申请者必须承担项目所有费用。
资助原则:
• 出资比例:政府:申请者 = 1:1
• 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 HKD1,500万元
• 每家合资格企业最多可获批 10个项目
资助金额:
每个「标准项目 - $100 万」的资助金额上限为 HKD100万元
资助的开支种类:
标准项目 / 设备清单:
请按此参阅。
常见的获批项目:
• 叉车 / 铲车
• 电动唧车
• 货车吊臂
• 货车尾板
• 金属笼
• 机械磅 / 唧车磅
• 自动打包机
• ISO 45001 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系统认证
• ISO 14001 环境管理认证
• ISO 9001 质量管理认证
宣传短片:
Source: https://youtu.be/6tt4LBJYi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