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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政府資助 (Government Funding)

「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

「一般支援計劃 (GSP)

 

目的:
專為非研發項目而設,旨在支援有助提升本港產業和推動其發展的項目,以及有助培養創新科技風氣的項目。

申請資格:
申請者必須是本港機構,例如:
(a) 非牟利的工商協會或商會
(b) 公營機構
(c) 根據《稅務條例》第 88 條註冊成立的慈善機構
(d) 本地大學或其他法定的大專/專上學院
(e) 區議會
(f) 根據《公司條例》成立的本地非法團公司或法團公司

資助金額:
• 項目總成本:所有估計開支 (包括贊助的開支項目) 與行政開支的總和,必需提供項目成本細項的詳情。
• 金額:每項計劃並無預設最高資助額
• 審批:超過 HKD5,000 萬元的資助項目,需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

• 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10%。
• 特定商業機構的產品/服務的推廣項目一般不會獲得資助。

資助範圍:
• 會議
• 展覽會
• 研討會
• 工作坊
• 推廣活動
• 研究和調查
• 青少年活動
• 支援建立平台和提升產業水平的活動或項目

特色:資助可包括項目的以下開支
為項目而聘用的員工之薪酬:例如:MPF 僱主供款、約滿酬金 (如適用)、周年薪酬調整 (增薪及晉升除外),以及一般附帶福利 (例如:醫療)
• 其他直接成本:例如:
場地設置宣傳、海外講者的旅費及住宿、交通
• 比賽等活動的獎品或獎學金

評審準則:
(a) 對社會的預期影響 (40%)
(b) 對政府政策的支持 (10%)
(c) 建議書的質素 (20%)
(d) 管理能力 (15%)
(e) 財務評估 (15%)

提交申請:
全年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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