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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政府資助 (Government Funding)

專業服務協進支持計劃 (PASS)

 

目的:
旨在資助非牟利項目,以達到以下至少其中一個目標:
加強本港專業服務行業與境外市場相類行業的交流和合作
• 推動相關的推廣活動
• 
提高本港專業服務
水平和對外競爭

申請資格:
• 合資格受惠人士
PASS所界定的合資格專業服務行業的香港專業人士
• 
合資格申請機構工商組織專業團體究院所等形式運作的非分配利潤機構,而這些機構必須是法定機構或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成立或註冊的機構

合資格申請項目
對外聯繫及推廣活動,例如:展覽、推廣研討會及業界聯繫/業務配對活動
• 交流活動,例如:國際會議/論壇、訪問及交流會議
• 能力提升項目,例如:專業專科培訓課程/工作坊、考察團及專家簡報會

• 調查研究及研究,例如:市場研究、關於專業標準框架/最佳實踐指引及專業人士額外認證的研究。

資助金額:
• 項目總成本:所有估計開支(包括贊助的開支項目)與行政開支的總和,必需提供項目成本細項的詳情。
• 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 10%。
• 特定商業機構的產品/服務的推廣項目一般不會獲得資助。

資助範圍:
• 每個獲批項目的最高資助款額為合資格項目成本總額的 90%,或 HKD30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 獲資助機構須自行承擔項目成本的餘額,或透過第三方贊助、 利用項目收入或其他方法來支付,但不得涉及在項目場地或資料內刊登商業廣告。

PASS 一覽:

(單張來源:CEDB)

評審準則:
(i) 項目是否具潛力加強香港專業服務行業與境外市場相類行業的交流和合作、推動相關的推廣活動,或提高業界的水平及對外競爭力;
(ii) 項目所取得的成果是否對相關專業服務有實際作用;
(iii) 項目範圍、目標和長遠影響是否切合實際,並在申請中清楚表述;
(iv) 項目能否使相關專業服務行業內相當數量的專業人士受惠,或項目能否透過專業服務業界令社會顯著得益;
(v) 項目的成本與預期成果是否大致相稱;
(vi) 根據申請機構的經驗、條件、往績和投入項目的資源,評定申請機構是否有足夠能力管理項目;
(vii) 擬議項目的推行時間表是否策劃周全,以及項目是否訂有主要的進度指標,以便日後監察項目的進度及是否達到目標成效;
(viii) 是否清楚說明項目的成果,並訂有明確的成效指標,用作評定項目能否達到目標;
(ix) 建議的預算是否詳盡、逐項列明,以及合理可行;

(x) 項目能否在三年內完成。若否,申請機構應證明其在支援計劃所提供的資助停止後,項目仍能繼續推行;

(xi) 是否或會否與其他機構/組織所進行的工作重疊;
(xii) 項目可否納入申請機構的一般業務範圍,而無須由支援計劃資助;以及
(xiii) 在釐定項目的資助款額時,項目的受惠人能否合理地分擔項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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